案情:6月21日,霞浦县工商局12315台接到该县沙江镇涵江村养殖户李丰瑞的投诉,称其于今年5月底,在松城南门张某的农机店里,花5200元购买了抽水带1500米,用于抽取海水供给10多亩滩涂进行跳鱼养殖。谁知才使用10多天,水带就出现多处破烈漏水,无法正常抽取海水,影响了跳鱼养殖。为此,李先生立即找到商家要求退还购水带款,但商家却将责任推给厂家,拖延时间,李先生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结果:接诉后,工商人员立即进行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应先退还养殖户购货款,先行赔付后再向厂家追偿。6月28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农机店老板退还购水带款5200元,并补偿给养殖户雇车费用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