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合同是否存在
霞浦县溪南镇长腰村位于长腰岛上,由于是一座海岛,对外交通只能通过船只。长腰村包括一东一西两个自然村,东边的是里村,西边的称外澳村,共有260户,1300多人口。1991年,外澳村东头的海边围起了虾塘进行养殖,但18年后这个虾塘却陷入被争夺之中。
这片虾塘面积约60亩。长腰村支部书记陈言祖告诉记者:“1992年的时候,我是长腰村的村民主任,当时由于村中要建设低压电,但又苦于缺少资金,经过协商,村集体便把这60多亩的虾塘租借给溪南村谢履文、张承宜等人养殖之用,并签订了合同。合同里面有提到,虾塘让租借方使用18年,18年期满海塘归还长腰村,与租借方再无一切关系。当时合同一共签订了3份,村里和租借方一份,当时的渔政站也有一份副本。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村的合同遗失了,而放在溪南镇渔政站的合同副本也因为机构撤销而不见了,现在只剩下租虾塘那些人手里有一份。今年3月份,由于合同规定的时间已经到期,我们就要求租借人把虾塘归还我们,但却被拒绝,他们说,根本就没有签订过合同,虾塘是他们从我们手上买来的,并不是租借的。”
对此,目前经营虾塘的股东之一的溪南镇溪南村谢理武却有不同的说法。他说:“1992年,我们几个亲戚、朋友去长腰岛围虾塘,当时没有什么机构指导我们,我们就打了一张协议报告给长腰村,并支付了9000元钱,要求他们将这块虾塘赠送我们。当时的村集体批准了,报告上有村领导的盖章和签字,也打了收据,但没签什么合同,协议报告和收据这些我们都还保存着。现在,长腰村村民却改口说虾塘是他们租给我们的,要我们把虾塘还给他们。他们有什么证据说是他们的呢?如果能拿出证据,我们就承认,如果没有证据,口说无凭。今年我们的虾苗都买来了,现在为了这个事,虾塘却被迫停止了养殖,给我们造成了很大损失。”
调查:间隔时间太长,取证存在困难
记者了解到,此事件已引起霞浦县相关部门重视,霞浦县溪南镇政府也在年初介入调解此事。溪南镇政府分管领导告诉记者,今年镇政府已多次组织专人对此事进行调查和调解,但由于事情发生在18年前,调查取证存在困难,并且在调查中长腰岛一方也对合同签订的使用期限产生了模糊。由于长腰村村民无法提供如合同副本等相关的实物证据,而村民本身又代表了利益的一方,这就无法通过村民单方面的口头说明来确认合同是否存在。为此镇政府也多次邀请双方代表进行协商,但由于分歧太大,一直无法达成和解。
僵局:谁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是否真的无法确定当年是否签订了那一份存在争议的合同?
按照村民说法,当时镇渔政站保留有一份合同副本,是否当时的渔政站有人知情?今年4月份溪南镇镇政府多次派工作人员向当时的渔政站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原渔政站负责人表示,由于时间间隔太久,是否有这样一份合同,他已毫无印象。
在记者离开霞浦县时,虾塘的归属仍在争执中,长腰村民和虾塘现在的股东等均表示,如果争执无法解决,双方均会向法院起诉,捍卫自己的权利。因争执而闲置的虾塘何日能够恢复生产,闽东日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