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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再次调高新农合补偿标准

来源:★霞浦搜才网 时间:2011-12-20 作者:★霞浦搜才网 浏览量:
霞浦县从4月20日起再次调整提高新农合住院病人医疗费补偿标准。县内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达95%,个人只需负担5%医疗费。

  根据2011年筹资标准提高到23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00元,农民个人缴费仍为30元)的实际,为使农民获得最大利益,霞浦县卫生局和新农合管理中心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凡在县内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补偿比例从原来的80%调整为95%;县内县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从60%调整为75%,起付线从300元调整为400元;县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从40%调整为50%;补偿封顶线从6万元调整为7万元;县精神病院补偿比例调整为85%;特殊门诊中重症尿毒症(透析)封顶线从1万元提高到2万元;所有特殊病种补偿比例调整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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