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法律法规

企业一年内未与您签订合同可赔偿

来源:★霞浦搜才网 时间:2012-01-12 作者:★霞浦搜才网 浏览量:
 如果单位还没跟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大可以放下心来,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单位在一年内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从您开始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本期的“职工法律援助在线”专栏将为您解析在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是如何对劳动者进行保护的。

案例:公司不签书面合同职工获赔三万元

王先生于2006年8月进入我市某外企公司担任经理一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月薪5000元。2007年8月,王先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该公司并没有终止与王先生的劳动关系,王先生仍在原岗位工作,但由于人事工作的疏忽,公司没与王先生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2008年1月颁布实施的新劳动法,王先生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应该依法支付王先生从2008年2月至7月的双倍工资,鉴于王先生已经领过这6个月的工资,因此公司需要再支付3万元完成双倍工资的赔偿。

律师:超一年不签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王庆云表示,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该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法律规定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在这期间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外企公司未与王先生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虽无主观上的故意,但由于人事疏忽,造成用工瑕疵,最终仍由用人单位为此买单。

提醒:维权要趁早切勿延误诉讼时效

王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应谨记,权利的行使是有时效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找工作 招人才
一站式招聘服务平台
更多牛人简历
入职速度快
招聘效果看得见
与牛人在线开聊
精选合适人才
匹配更精准的人才
账号信息异常,请使用手机验证码验证登录
如有疑问 联系客服15259068307
咨询热线
  • 客服电话:15259068307
  • 工作时间:9:00-17:30
  • 电子邮箱:575818147@qq.com
手机WAP浏览
微信公众号
未经★霞浦搜才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盛邦人力资源服务
闽ICP备2020017010号-1 备案号:闽ICP备2020017010号-1
公众号
APP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