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霞浦县委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福宁兴才计划”的若干意见》(霞委发〔2017〕8号)文件和《霞浦县“兴霞人才”评价认定操作细则》,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公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认张瑜等20人为霞浦县第四批“兴霞人才”。具体名单如下:
第四类:
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袁超
第六类:
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林艺钊何贤兵张瑜
霞浦县广聚福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林昌兴
福建省霞浦第一中学孔洋洋许玲
福建霞浦第四小学李英
福建省霞浦县医院王晓春张宏范美婷
霞浦县茶产业发展中心郑知临
霞浦县植保植检站杨桂平
霞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陈露露
霞浦县农业技术和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陈纹婷
霞浦县质量计量检测所黄图成
中共霞浦县委党校郑子洵
霞浦县简意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王超
霞浦县野湾水产品有限公司张仁端
霞浦县日昌农业专业合作社黄文银
确认为霞浦县“兴霞人才”的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霞浦县“兴霞人才”的每月生活补助,自文件下发下月起发放,相关待遇按霞委发〔2017〕8号文件执行。
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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